绿康生化(002868) - 关于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 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 关于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致: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本法律意见书所列出的合计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所列示的相关单项 数据计算得出的结果略有不同。 本所律师仅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发生的事实及本所律师对该事实 的了解,并仅就本次股东会召开程序所涉及的中国相关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依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出具。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必备文 件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2 本所律师已经对与出具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进行审查判断,并据 此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召开本次股东会,董事会已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 站、巨潮资讯网等指定网站,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公司发布的公告载明了会 议的时间、地点、会议审议的事项,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和参加表决及有权出席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 登记时间、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方式、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