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洲A(000571) - 关于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洲"、"上市公司"或"公司") 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现根据相关审核要求,就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 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及整改情况 2020年1月1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以下简称 "海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1号)。前述处罚涉及的具 体情况如下: (一)海南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1号) 主要内容为:1、公司未按规定披露新大洲、天津恒阳食品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天津恒阳")、海南新大洲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实业") 为陈阳友、刘某毅及讷河瑞阳二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债务提供担保的事项;2、 公司未按规定披露新大洲为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尚 衡冠通")对蔡某寅的债务提供担保的事项;3、公司未按规定披露新大洲为尚 衡冠通对张某宇的债务提供担保的事项。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 A 公告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