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洛药业(000739)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及《公司 章程》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 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 (二)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两个交易日内; (三)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已申报的个人信息发生变化后的 两个交易日内; (四)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离任后两个交易日内;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 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 第三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