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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邦新材(301266)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邦新材"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规定,对宇邦新材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 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投资目的: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发展资金 需求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 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投资金额及期限: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6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含本数) 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均可 使用,在上述额度及其有效期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 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