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白银(00271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暂行)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关联交易的管理,维护公司所有股东的 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 正、公开的原则,特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关联交易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及《湖南 白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 (二)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 (三)关联股东及董事回避原则; (四)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关 联交易的价格或取费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标准, 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定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通过合 同明确有关成本和利润的标准。 第二章 关联交易、关联人及关联关系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赠与或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债务重组; (九)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 第三条 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