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能源: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关于《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关联方资产事项的监管工作函》回复意见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关于 《关于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金收购关联方资产 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3688 号)回复意见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关于《关于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现金收购关联方资产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 公函[2024]3688 号)回复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题:关于标的资产作价公允性。公告显示,本次标的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项目总资产账面价值 38,624.17 万元,评估价值 43,558.64 万元,增值率为 12.78%。 根据评估报告,本次收购蒸汽综合管线项目资产包括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无形 资产方面,苏银产业段所占土地权属证书尚在办理中,灵武段所占土地未明确办 理进度。实物资产为在建工程,账面价值核算内容主要为工程费用、安装费用、 施工材料费用及设计费、监理费、建设单位管理费等待摊费用。 (1) 逐项列示标的资产明细,并补充披露具体评估过程,包括评估假设、参数 选取及依据等,说明产生评估溢价的原因及合理性。请评估机构就问题(1)发 表意见。 回复如下: 根据贵所出具的上证公函[2024]3688 号《关于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现金收购关联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