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横股份(688070) -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 关于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2.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及相关会 议文件; 3.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及相关会 议文件; 4. 公司 2025 年 2 月 25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成 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通知》); 5.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6.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到会登记记录及凭 证资料;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致: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