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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矽电子(688362)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修订稿)
688362FHEC(688362)2025-03-12 10:17

之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第 22-25 层) 二〇二五年三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5 年 2 月 21 日出具的《关于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5〕 18 号)(以下简称"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已收悉。甬矽电子(宁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矽电子"、"发行人"、"公司")会同平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保荐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等相关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 对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所涉及的问题认真进行了逐项核查和落实,现回复如下, 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回复使用的简称与《甬矽电子(宁波)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 集说明书")中的释义相同。 本报告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股票简称:甬矽电子 股票代码:688362 关于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 | 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