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桂股份(000833) - 粤桂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 关于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法律意见书 信 任 创 造 价 值 广东连越律师事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二 N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之 法律意见书 致: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 3 月 12 目召开了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 会")。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连越") 受公司的委托. 指派刘璐律师、伍展弘律师(以下简称"连越律师")出席公司本次 股东会并对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进行见证。 连越及连越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 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 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 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 准确、宗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t 2017 and 2017 11: 在台厂州市大同区域) 新闻 在和旅客 Tel:+86-020-85656282 广东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