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扬电子(301389)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隆扬电 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隆扬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对隆扬电子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审慎核查, 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 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6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和不超过 15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即任意 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