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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扬电子(301389)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隆扬电 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隆扬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隆扬电子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 点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注: (1)合计中包含已终止项目。"富扬电子电磁屏蔽及其他相关材料生产项目"在项目终 止后,将剩余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 8,000 万元募集资金划转至"泰国电磁屏蔽及其他相关材料 生产基地项目"使用。 (2)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隆扬电子 (昆山)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99 号) 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