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蓝思科技(300433) -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300433Lens(300433)2025-03-12 12:47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职责 和权限,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议事及决策程序,保障董事会高效、有序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蓝 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 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受股东会委托,负责 经营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行使职权时,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 东会决议,自觉接受公司监事会的监督。需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事项,应报经批 准后方可实施。 第四条 公司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 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超过《公司章程》或公司的其他制度规定的董 事会职权范围的,应报股东会,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二章 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