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货航(001391) -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二、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人员资格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海问律师事务所 HAIWEN & PARTNERS 致: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作为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国货航"或"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应国货航要求,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统称"有关法律")及《中 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国货航 于 2025 年 3 月 13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5 号财富金融中心 20 层(邮编 100020) Address:20/F, Fortune Financial Center, 5 Dong San Huan Central Road,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