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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股份:北京市金开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之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开律师事务所 关于 关于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 之 法律意见书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 之 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开律师事务所 致: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开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发行人申请向特定对象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根 据《证券法》《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注册管 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承销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 施细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及《律师事务所证 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 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的 合规性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本次发行,本所于 2023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