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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硕信息(300380) - 安硕信息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300380Amarsoft(300380)2025-03-14 09:54

致: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委派朱天驰律师、张媛律师(以下简称"本 所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进行现 场律师见证,并发表本所律师见证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 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公司已承诺并保证:公司提供给本所律师的所有文件的正本以及副本均为真 实、完整、可靠;公司已向本所律师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 和文件,且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关于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二零二五年三月十四日 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