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维通信(300136)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浩天(广州)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浩天(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三月 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并公告,且仅用于本次股 东大会见证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股东大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 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的有关事实及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进 行了核查、验证,并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189 号中国市长大厦 2003 室 北京浩天(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2025)粤浩律法字第 343 号 致: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下称"《股东大会规则》") 的有关规定,北京浩天(广州)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受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 限公司(下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