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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太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 2 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 职,2 名激励对象被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 74,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回购由公司以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 购注销,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由公司的授予价 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 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继续实施。 我们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并同意董事会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