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实业(000595) -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修订稿)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 的回复 利安达综字[2025]第0001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宝塔实业")于2024年12 月2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宝塔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 13001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会计师" 或"利安达")会同上市公司、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 电投新能源")及其他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和核查, 现就有关需要会计师发表明确核查意见的问题回复如下:(以下编号不连续,按审 核问询函问题的编号回复) 如无特别说明,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以下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