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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泰(002092)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五日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自查及在公司的履职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均能 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前述独 立董事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公司独立董事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相关要求。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评估的专项报告 根据《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新疆中 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董事会就在任独立董事蒋庆哲、杨学文、姚文英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 下专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