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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通股份(603223) -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各位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 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各独立董事 在 2024 年度均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 对独立董事 2024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恒通物流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独立董事孙德坤先生、高建军 先生、胡元木先生出具的独立性自查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1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