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精工(002611)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3月)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二○二五年三月 | 第一章 | 总 | 则 | 1 | | --- | --- | --- | --- | | 第二章 |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认定标准 | 2 | | 第三章 |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 2 | | 第四章 | 附 | 则 | 3 |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 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是指由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人 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出现重大 差错,对公司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