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陆重工(00225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3月)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 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批准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之决议而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 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本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任命 3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工作组,其为审计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