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测股份(688556)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 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明确管理程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其所持本 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 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公司董监高不得开展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 融资融券交易。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前,应当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