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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水泥(600801)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600801HUAXIN CEMENT(600801)2025-03-19 12:15

致: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法律意见书 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19 日如期召开,会议召 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和内容与公告一致。 公司本次股东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通 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19 日 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19 日 9:15-15:00。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 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华新水泥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我们出席公司 2025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统称"本次股东会"),并就本次股东会的 召集、召开程序的合法性、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 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