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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水泥(600801) - 董事会议事规则
600801HUAXIN CEMENT(600801)2025-03-19 12:16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 1 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 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制订本规则。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 2 条 董事会组成 董事会至少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三 分之一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 3 条 董事会职权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 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1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 案;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