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意电气(300304)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要求,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 独立董事薛锦达先生、祝伟先生、赵春祥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 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薛锦达先生、祝伟先生、赵春祥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 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公 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 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