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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重工(002204)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3月)
002204DHHI(002204)2025-03-20 12:0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 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责任追究制度是指信息披露工作中有 关人员不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造成年报披露信息出现 重大差错,并使投资者遭受可确认的重大损失、对公司造成重大经 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各子(分)公司负责人、 为公司年报编制提供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 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 规定,严格遵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