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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蓝电(830779) -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对拟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提名刘惠好女士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名郑新雄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资格证书等相关 材料进行了审核,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惠好女士、郑新雄先生具备《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 事的任职条件与任职资格;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