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集能源(601918) - 新集能源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崔利国、黄国良、姚直书、王作棠(离任)的 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承诺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 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 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相关要求。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的要求,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崔利国、黄国良、姚直书,离任独立董事王作 棠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2025年3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