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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龙股份(601028) - 关于异议股东保护的专项说明
601028Yulong Gold(601028)2025-03-21 10:46

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第 9.7.3 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第 9.7.1 条第一 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发布之前,充分披露主动终 止上市方案、退市原因及退市后的发展战略,包括并购重组安排、经营发展计划、 重新上市安排、为异议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等保护措施的专项说明等。" 为充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玉龙股份本次终止上市方案设置异议股东及其他 股东保护机制。玉龙股份本次终止上市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控股股东济高 资本向包括异议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对《关于以股东大会决议方式主动终止公司 股票上市事项的议案》投反对票的股东)在内的、除济高资本以外现金选择权登 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 A 股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限售或存在权利限制的股份等情 形除外)。 公司本次终止上市相关议案已经公司 2025 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异议股东保护的专项说明 由于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龙股份"、"公司")经营状 况不佳,现金流持续恶化,公司经营面临重大不确定性,为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