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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股份(000407)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000407SDSL(000407)2025-03-21 11:02

经核查独立董事杨之曙、郑石桥、戴天宇、朱龙(任期届满 离任)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报告期上述人员未 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 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 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 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相关要求。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二日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2024 年度任职的独立董事杨之曙、郑石桥、戴天宇、朱龙(离 任)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