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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港(603881) -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603881AtHub(603881)2025-03-21 11:18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忠实、 勤勉地履行职责。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证券监 管机构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公司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以公司 名义向上交所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三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负责公司信息披露, 该部门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第二章 任免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