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港(603881) -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 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 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 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 和报送事宜。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 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并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工作。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涉及 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