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迅股份(688486)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的。董事会作为本次股 东大会召集人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2 月 28 日在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龙迅半导体(合 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 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投票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 象、登记方法等事项。会议通知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已达 20 日。 致: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龙迅半导体(合肥)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