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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雨虹(002271)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002271ORIENTAL YUHONG(002271)2025-03-21 13:45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华 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 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 的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 于: 1. 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 2.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2 月 28 日、2025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