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园股份(600655)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我们作为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十一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 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审议的相关事项,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 易议案》,公司与关联方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财 务公司")继续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由复星财务公司为豫园股份(包括合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