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仔食品(003000) -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劲仔食品公司")截 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进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 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劲仔食品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 作的基础上,对《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 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 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是否不存在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