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生国健(688336)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年12月31日 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70072706_A01号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 计了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 性。 一、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 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三生国健药业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 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 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 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四、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