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缆(603606) - 东方电缆监事会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监事 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证券法》和年报准则的相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认真审阅 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后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执行职务时没有违法违 规行为,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情况。 2025 年 3 月 25 日 1、本次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各项管理 制度的规定; 2、本次年报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 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4 年年度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本报告发布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监事:胡伯惠、陈虹、邱斌 (二)对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审核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