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缆(603606) -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 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 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宁 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 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 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 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