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欣新材: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一、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 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公告如 下: 证券代码:001358 证券简称:兴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9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 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6.00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 (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7 月 9 日 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 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