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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欣新材: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 见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证券"或"保荐人")作为绍兴 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欣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兴欣新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 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23]2120号《关于同意绍兴 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000,000.00股,并于2023年12月21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主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为66,000,000股,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