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合微(688589) -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 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所为公司 2024 年财 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并 结合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天健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 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1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 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