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金资本(000532)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相关规定,并结合报告期内在任或离任的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 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全文中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黄燕飞女士、窦欢女士、肖遂宁先生、 王利民先生以及2024年期满离任的王怀兵先生、安寿辉先生在任期间的独立性 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对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有关要求,核查现任独立董事黄燕飞女士、窦欢女士、肖遂宁先生、 王利民先生以及于2024年内届满离任的王怀兵先生、安寿辉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 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等内容。上述人员在任期间未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外的任 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 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实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