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哈通信(300711)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要求,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任职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蔡荣鑫先生、陈远志先生、向凌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 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 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 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独立董 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7 日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