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尔股份(002241)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 2024 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歌尔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2024 年度已离任独立董事王琨 女士及现任独立董事黄翊东女士、姜付秀先生、仇旻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 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王琨女士(已离任)、黄翊东女士、姜付秀先生、仇旻先生 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等内容,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 司担任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 司以及主要股东单位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对独 立董事独立性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