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港(600017) - 日照港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 办公室 =1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要求,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独立董事李旭修先生、真虹先生、范 黎波先生、汪平先生 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 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李旭修先生、真虹先生、范黎波先生、汪平 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 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 作》中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