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华股份(001333) - 证券投资专项说明
单位: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情况 说明如下: 一、证券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在上述额度 内,资金可以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单 项及合计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均不得超过上述额 度,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本议案所涉及投资的决策权、签署相关合 同文件以及办理其他全部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披 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 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0)。 二、2024 年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