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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亚光电(002690) - 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作为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我们认真审阅了公 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全面地 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情况,我们同意该报告,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如 下: 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所包含的 信息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情况,我 们一致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的审核意见 审计委员会委员:潘立生、杨辉、郝先进 2025 年 3 月 2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