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鸟(603877)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楼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 法律意见书 致: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锦天城"或"本所")接受宁波太平 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太平鸟")的委托,担任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法律 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激励管理办法》"或"《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 公认的业务 ...